1:应逐只对铝瓶进行目测检查,检查其外表是否有凹陷、凹坑、凸起、损伤、裂纹、夹层、腐蚀或烧伤等缺陷。
2:筒体存在凹陷时,应测量最大凹陷深度。直尺应沿铝瓶轴线放置,弧形样板应沿圆周放置。用直尺测量时。直尺长度应大于凹陷最大直径的五倍;用弧形样板测量时,样板弧长应大于铝瓶周长的1/3.
凹陷最大深度超过1.5mm且超过铝瓶公称直径的1.0%或大于凹陷直径1/40,应报废。
3:筒体存在凸起时,如筒体周长增加1.0%,应报废
4:外壁有损伤、凹坑或线状腐蚀时,应先将缺陷处边缘修磨,使其与周围壁面圆滑过渡,再用直尺和千分表测量损伤、凹坑或腐蚀的深度。若缺陷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90%,应判废。
对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缺陷应进行修磨,使其边缘圆滑过渡,但修磨后的剩余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壁厚的90%。
5:瓶体上有肉眼可见的裂纹或分层,应报废
6:瓶体存在弧疤、焊迹或明火烧烤而使金属受损的铝瓶,应报废。
7:瓶体存在点腐蚀缺陷时,应测定腐蚀深度,其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80%应判废。
8::瓶体存在点腐蚀缺陷时,应测定腐蚀深度,其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90%应判废。
9:测量筒体圆度、直线度和垂线度。凡圆度超过2%、直线度超过4‰且大于5mm或垂直度超过8‰的铝瓶,应报废。